”他不是没维权,而是用尽力气之后,发现自己只是个系统里“待处理”的用户。
我们不是不想维权,是学会了“不去维权”你说法律有没有用?当然有。可我们不是不信,
而是经历多了,知道很多事,“走程序”不等于“解决问题”。于是我们变了:被骗了,
就当交学费;遇不公,就算倒霉;明明有理,也不再争。久而久之,
法律从“工具”变成了“最后选项”——因为我们知道,代价太大,过程太久,胜算太小。
有人说“依法治国”,我们说“能不惹事就不惹事”;他们强调“规则公平”,
我们琢磨“怎么绕规则”。这不是对抗,而是一种现实调适。
但问题也正在这儿:如果普通人越来越不相信规则能保护自己,真正需要法律的时候,
我们拿什么来依靠?我写这些,不是为了质疑法律的存在感,而是想提醒:真正好的法律,
不是只在文件里公正,而是能在人情里站得住脚。下一篇,
我想写写“法律与情感的缝隙”——当亲情、友情、爱情遇上制度和法条,是谁在妥协,
是谁在沉默。